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不断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使申报工作顺利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基础研究。
二、 对申报人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学校 “引进人才” 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必须申报(特殊情况除外),其他符合条件人员鼓励申报;
(二)申报人员一定要针对研究领域选择重点来凝炼科学问题,了解本领域内已立项的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过程中可暂参照2007年和2008年项目指南(各年的项目指南及版本变化不大,待2009年项目指南下达后以其为准);
(四)基金申请书暂使用2008年格式,可从基金委的网站下载。
三、申报组织工作安排:
(一) 科技处定于11月3日下午组织各单位科技办人员对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集中学习;
(二) 各单位科技办于11月12前务必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申报人员准确掌握基金的申报流程;
(三)申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1. 2008年11月30日前,申请书初稿完成,各单位科技办汇总;
2. 2008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评审完成,返回申请人修改完善(形式审查以学校下发的评审要求为准,内容审查参照2007年及2008年专家反馈意见);
3. 2008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书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4. 2008 年12月25日前,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5. 2009年1月10日前,评审意见返回各申报单位,申报人结合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6. 2009年3月5日,各单位将更新申报清单及申请书报送科技处;
7. 2009年3月15日前,学校对申请书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意见返各单位;
8. 2009年3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网上提交并将最终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及《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要求申报一份申请书必须填写一份审查明细表)一份报学校科技处;
9. 2009年3月28日前,学校统一报送国家自然基金委,2009年整体申报工作结束。